10月29日,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發布了濟南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項目(歷城段)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凍結公告。
征收凍結通告
濟(歷城)征凍告字〔2021〕40號
濟南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項目(歷城段)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已經確定。根據《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現將凍結事項通告如下:
一、凍結范圍
濟南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項目(歷城段)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邢村站,房屋征收范圍東至劉公河,西至山東省民政廳,南至山東成大集團有限公司,北至經十路,詳見項目規劃用地范圍附圖,以上范圍不包括集體土地部分。
征收凍結通告和征收補償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圍與房屋征收決定公告載明的房屋征收范圍不一致的,以區政府征收決定公告載明的房屋征收范圍為準。
二、凍結期限及有關事項
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10月28日。自凍結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征收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屬物,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凍結通告發布后、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前,有《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行為的,不予增加補償費用:
(一)房屋的析產和過戶;
(二)辦理戶口的遷入和分戶。但因結婚、出生、回國、軍人退出現役、服刑人員刑滿釋放等原因必須辦理戶口遷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賃關系,分列、變更公有房屋租賃戶名;
(四)新設立和變更企業工商登記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登記;
(五)其他導致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區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相關部門應暫停辦理房屋析產、過戶、抵押、建立新的租賃關系、分列或變更公有房屋租賃戶名等業務。
濟南市歷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0月29日